当你听到“离婚”与“分居”,你会想到什么? 失败吗?破碎的誓言?一场梦的终结? 有人会说:“这段婚姻从头到尾就不算数。” 也有人认为:“那一定是无法被宽恕的大罪。” 但,圣教会真的这样看吗?我们,不妨深呼吸,慢慢说起。 婚姻不是契约,而是盟约当两位领洗者在教 会中缔结婚姻,这不只是一纸法律文件,而是一个圣事,是至高者不可见恩宠的可见记号。所以,那一位永在者才说: “他所结合的,人不可拆散。”(谷10:9) 教会相信婚姻是神圣且应持续到死亡的盟约(参阅《要理》1641、1644)。 但教会也知道:不是每段婚姻都能走到最后,教会不是盲目忍耐痛苦的地方当婚姻中出现家暴、通奸、严重忽视、对子女的威胁、酗酒或暴力等问题时,教会允许分居,甚至民事离婚。 这种情况被称为“床与桌的分离”(拉丁文:separatio a toro et mensa),意思是:为了人的尊严与安全,可以进行身体上的分开生活。
 ➡如果你正处在危险之中,教会不会要求你“继续忍耐”。 ➡至高者不是因你的痛苦而获得荣耀。 如果你已经民事离婚,会怎样?民事离婚只是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。 但在教会眼中,只要这段婚姻最初有效地缔结,它依然存在,除非经过“宣告无效”(也就是“婚姻无效判决”)。 ✔如果你已经离婚,但没有再婚,你仍完全属于教会,可以办告解、领圣体、参与信仰生活。 ✘但如果你离婚后再婚,而前段婚姻未被宣告无效,教会认为这第二段结合是无效的(因第一段仍有效),这种情况暂时不能领圣事(参阅《要理》1650)不是惩罚,而是对婚姻誓约的尊重。 ‼️ 但请记住:这并不代表你被逐出教会,你仍被邀请来参与弥撒、祈祷、陪伴团体,许多人就在这样的陪伴中,逐步开启疗愈与辨别的旅程。 那么,公教徒可以再婚吗?可以——但必须在第一段婚姻被“宣告无效”之后。 民事离婚并不自动终止圣事婚姻。如果当初在结婚时,缺少婚姻的本质要素,例如: 👉 缺乏自由的同意 👉 严重心理障碍 👉 成瘾或隐瞒重大事实 👉 因恐惧或被迫结婚 👉 明确拒绝要孩子或终身承诺等教区的婚姻法庭会审理这些案件,若判定婚姻从一开始就不成立,即宣布“无效”,当事人便可在教会中重新缔结婚姻。 如果你已离婚或再婚,现在该怎么办? 👉 找一位你信任的本堂司铎谈谈 👉联系你所属教区的婚姻法庭 👉不要独自承担,教会愿意陪你走这段路教会不是冷冰冰的法庭。 她的使命,不是定罪,而是陪伴你疗愈、辨别、回归恩宠的怀抱。 教会从未抛弃伤痛中的人。 如果婚姻失败了,不代表你的人生也失败了。 如果你的心破碎了,至高者的恩宠依然临在。 你没有被遗忘,你不是不配, 你也是至高者深爱的子女, 你的故事还没有结束。 不要放弃爱, 不要放弃恩宠, 不要放弃与至高者同行的希望。 你并不孤单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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